据吴先生介绍,他在市城区一家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工作性质使得吴先生需要经常出差。按照公司规定,出差人员的差旅费自己先行垫付,公司随后可以报销差旅费。从市城区到其他县市的往返费用不会超过百元,吴先生觉得每次报销时填写报销单较为繁琐,所以是隔一段时间集中报销差旅费。春节过后,吴先生带着10余张车票到公司报销时,却被告知其中有6张车票是假票不能报销。
当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吴先生手中的6张假票。这些票全是长条票,面额在10元~30元之间,乍看之下与正规汽车发票无异,字体和发票代码均与真票一样。对比后发现,假票虽然也有“南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和“运输公司发票专用章”椭圆形印章,但是纸张较为粗糙,其发票号码只有7位,而真票的发票号码为8位。另外一种则是“伪”真票,其发票号码和真票一致,都是8位,但票面上只有一枚“南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印章,缺少一枚“运输公司发票专用章”印章。吴先生想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乘车时一定要认清车票真假,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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