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搞好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按照上级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7年12月底发文〔宛编(2007)23号〕成立“南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隶属市安监局领导,履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一>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
<五>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六>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需要,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市政府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实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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